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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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可教練續領計劃

Ensure consistent professional and sports standards of practice.

計算教練延續培訓時數方法更新

由2010年5月1日開始,認可教練續領計劃之時數計算方法將有以下更新:

 

延續培訓活動

延續培訓時數

要求

所需證明文件

現行獲取教練延續培訓時數方法

1

出席非專項體育項目課程/講座/工作坊

出席時數

  • #1 (活動須由本地、國內或海外的認可體育或教育相關機構舉辦) 備註
  • 活動章程副本及
  • 相關證書

新增獲取教練延續培訓時數方法

2

於非專項體育項目課程/講座/工作坊中發表演講或教授有關課程
        

演講及有關預備時數

  • #2 (於每4年循環最多可獲取所需時數之25%,即:
    • 第一級 – 6小時;
    • 第二級 – 9小時;
    • 第三級 – 12小時)
  • #3 (有關預備時數最多為#2之25%,即:
    • 第一級 – 1.5小時;
    • 第二級 – 2小時;
    • 第三級 – 3小時)
  • 活動章程副本或主辦機構發出之證明文件

 

3

擔任體育總會教練委員會成員(體育總會須為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員)

任期時數

  • #2
  • 如同一任期經歷兩次4年循環,則只計算任期開始之4年循環時數

 

  • 可證明任期之書信

 

4

著作經同科學者審核,內容為非專項體育項目之書本/期刊文章

書本/期刊文章之著作時數

  • #2
  • 每本書最多計算10小時;每份期刊文章最多計算5 小時
  • 書本:封面及目錄副本
  • 期刊文章:期刊封面及文章副本

 

  • 教練延續培訓時數最少可以15分鐘為單位並以0.25小時為單位累積,即15分鐘為0.25小時、30分鐘為0.5小時、45分鐘為0.75小時。(註:有關之講座/工作坊須30分鐘或以上)
  • 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有全權酌情修訂此等準則。如有任何爭議,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保留最終決定權。